12月3日,河南公開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(以下簡稱為督察組)交辦第一批群眾舉報件辦理情況。與前兩輪督察信息公開內容相比,邊督邊改信息公開情況表中新增辦結目標一欄,原有污染類型改為問題類型。
那么,這些新變化為何出現,又會帶來哪些影響?
首次提出公開“辦結目標”
公開辦結目標的要求,是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首次提出的。
督察組同志告訴記者,按照最新督察群眾舉報件辦理要求,地方在收到交辦的群眾舉報件后,應按照分類辦理的要求,針對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,明確群眾舉報件辦結目標。
其中,制定辦結目標應當合理可行,能夠妥善解決群眾舉報問題,力求辦理結果和群眾感受相一致。同時,辦結目標應體現在群眾舉報件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中,其信息公開的時間是被督察對象收到督察組交辦單后的第10天。
記者了解到,辦結目標的確定直接關系到對于問題的驗收銷號。目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群眾舉報件驗收銷號制度,在舉報件辦結后組織開展驗收工作。而驗收重點關注的,便是辦結目標是否實現,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。
同時,辦結目標同樣影響到對于群眾舉報件的監督抽查。督察進駐結束后,被督察對象需要組織對群眾舉報件辦理情況開展抽查工作。抽查過程中,重點內容之一群眾舉報件辦結目標是否合理可行。
地方反復核查、細化目標內容
合理可行,妥善解決群眾舉報問題,這些要求使得辦結目標的制定更需細化。在河南省公開的第二批群眾舉報件辦理情況中,記者關注到一個管網工程相關舉報件。
有群眾舉報村內路面挖開修下水管道,至今沒有平整路面,導致居民出行以及雨天排水困難。當地核實此處管網已于2023年10月底全部鋪設到位,群眾生活污水已全部接入管網,路面已回填但未硬化到位,遇到下雨天氣已回填路面泥濘,影響群眾出行,反映問題屬實。
辦結目標中明確,在2023年12月12日前將開挖路面全部硬化到位,解決群眾出行困難問題。簡而言之,就是在限定時間內完成道路硬化,避免影響周邊群眾正常生活。
如何制定群眾理解、認可、滿意的辦結目標,這個過程并不容易。在濮陽市,縣區接到轉辦件的三天內將問題基本情況、處理情況上報至市交辦問題落實小組。隨后小組逐件進行研究,核查辦結目標、辦結措施等內容是否符合要求,如有必要則返回進行修改。
“我們核查的內容,一方面看他的辦結目標是否可行,是否符合當地實際,能否解決當前群眾反映的問題,另外一方面則是看辦結目標是否只是解決表面問題,有沒有關注深層次問題?!卞ш柺薪晦k問題落實組有關負責同表示,之所以要進行核實,目的在于做好邊督邊改工作,確保群眾的身邊事解決好。
“問題類型”表述更貼合舉報件內容
此次邊督邊改信息公開情況表的變化,還有一項便是由“污染類型”一欄變為“問題類型”,這也符合督察期間信訪舉報件的內容情況。
以督察組在河南接到的群眾舉報件為例,記者了解到包括侵占耕地、違規采礦、建設項目手續等相關問題都有涉及,類似的舉報內容已經很難用“污染”進行概括。
隨著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推進,生態環境保護內涵外延不斷擴大,群眾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關注角度也在發生變化,認識不斷深化。環境污染不再是大家單一關注的問題,自然生態、制度建設等問題同樣引發群眾的重視。
從“污染類型”到“問題類型”的變化,更符合如今信訪舉報件的多樣性內容,更利于對舉報件進行精準核查、科學整改。
此前,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門致函被督察對象,要求有關省在督察進駐期間,對于督察組受理轉辦的群眾信訪舉報問題,既要認真核實、堅決整改,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;也要依法依規、實事求是,做到一事一辦、一廠一策,不搞“運動式”整改。